信息披露存虚假 闽东电力高管受罚
2007-03-16 09:30:47 来 源:南方日报
新华社北京3月15日专电闽东电力(000993.SZ)公告,由于公司上一届(第二届)董事会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处以30万元行政处罚;对时任董事长翁小巧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时任董事、总经理杨一标给予警告并罚款3万元,对时任董事杨建华、刘杰等给予警告。
此外,公司时任董事刘斌因犯挪用公款罪、受贿罪,2006年9月6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其作出终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时任董事刘杰因犯受贿罪,2006年11月23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作出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时任董事长翁小巧所涉案件正在审理中。资料显示,公司违规主要包括: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以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