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赵鹏云
通讯员 苏隽伟 戴碧强
本报讯 “如果能够当场有效调解,他就不会点燃摩托车;如果他点燃摩托车后,当场被人控制,他也就无法到仓库放火。”昨日,南安水头派出所黄警官向记者说道。
烧摩托车,到仓库放火的,是南安水头福山工业区某石材厂的一名保安陈某发(51岁,南安水头人)。
25日晚6点多,陈某发在维修工厂水管时,请同厂保安卢某帮忙拿根水管。不想卢某不肯帮忙,言语之间还与陈某发起了冲突,陈某发遂起身与他理论,接着两人拳脚相向。工厂老板闻讯赶来劝架时,却被扭打的2名保安擦伤,老板一气之下扭头离开。
当晚吵完架,独自思考了1个多小时后,陈某发突然起身将自己的摩托车放倒在地,抽出汽油,然后就将摩托车点燃。两名看厂工人报了警并提水灭火,但是等火扑灭,大火已将摩托车焚烧成了骨架。
在工人灭火时,陈某发来到工厂仓库,将仓库内“易燃易爆”的化学胶水抽出,随后拿出打火机打算点燃。“就在千钧一发之际,我们刚好赶到和工人扑了上去,但是他已经将打火机扔出。万幸,被他抽出的胶水没有被点着。”黄警官说,当时仓库内共有9桶重达220公斤的化学胶水,“属易爆品,如果被点燃将迅速发生爆炸,会把整个工厂都掀掉”。
“我平时干活多,老板视而不见,我挨打老板却不管。”昨日,陈某发向警方说道,平时工作,年轻力壮的卢某干活少,自己跑前跑后,却不被老板重视,因此一直对卢某怀有怨恨。而当晚自己“吵架被打”后,老板劝了一会就离开了,也没有批评卢某,所以导致他怒火中烧。
昨日,陈某发已因涉嫌放火罪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