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 期:2008年04月30日 03:01 来 源:海峡都市报
本报讯 一起因股东经营纠纷,引发的海上挟持案,昨日在福建海警三支队紧急出动后得以及时平息。
昨晨6时25分许,海警三支队接警称:“厦门沃头旅游码头附近海域,有十几个人驾驶一艘小渔船,将一艘砂船及船上人员控制后,挟持该砂船向泉州石井方向开去。”接到报告后,“海上110”指挥中心指令正在厦门某海域巡逻的海警35083、35088艇赶往事发海域。15分钟后,海警官兵找到了目标船只“海森36”号砂船,靠近后先是迅速控制该船,随后将该船带回驻地海沧审理。
据了解,2006年4月,厦门沃头人王某和泉州石井人郑某等10多人,合资330多万元购买了400吨级砂船“海森36”号,在厦门和泉州等地作业。今年初以来,由于账目不清和分红不均,股东间多次发生纠纷。4月20日,王某在郑某等人不知悉的情况下,将“海森36”开回厦门。郑某便找来其他股东和亲戚朋友10余人,于昨日凌晨4时许,驾驶一艘铁壳船来到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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