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快线遇遭不正当竞争的暗算
2009-10-21 17:45:54 来 源:中国财经网
9月25日,湖南省娄底市娃哈哈集团的一家经销商门店前嘈杂不堪,一位手持喇叭、海报的中年男子高喊:“我的孩子喝了你们卖的营养快线后拉肚子住院了,你们(经销商)得赔偿我5000元才行。”该男子的举动立即引来众人围观,一时间门店前的道路被围了个水泄不通。该男子名叫唐强,家住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早在9月20日,他就向该经销商提出赔偿10000元人民币的要求。唐先生称,孩子住院后花了2000多元才治愈,厂家应赔偿10000元人民币。
对于唐先生的投诉要求,经销商表示,如果唐先生能够提供他的孩子住院诊断的相关凭证,证明其孩子的病症是因为饮用了娃哈哈公司的营养快线造成的,娃哈哈公司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其治疗费用。然而,唐先生始终没有拿出证明材料。事态发展到此,乍看来又是一件影响到国民饮食安全的“大问题”。然而,拨开层层云雾,就会发现这次的“拉肚子事件”并非那么简单……
9月29日,娄星区消费者协会接到唐先生的投诉,要求娃哈哈赔付5000元人民币。同样的,当消协工作人员要求唐先生出示相关证明时,唐先生仍然没有拿出任何证明材料。尽管消协没有立即对该投诉事件进行处理,但随后,消协通知娄星区工商局,请工商局处理此事。
很快,娄星区工商局消保股覃股长来到唐先生指定的批发部,当场提取了3瓶娃哈哈营养快线,并递交娄底市技术监督局检测。对此,覃股长在接受某法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产品确实已经送检,等检测结果出来之后会安排消费者和厂家代表调解。对于责任的归属问题,覃股长表示:“消费者唐先生声称的孩子喝了营养快线后拉肚子,但是他提供不了孩子治疗的发票或收据,所以,对于孩子拉肚子的原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然而,就在检测结果尚未出来的时候,某法制报记者就以《家长投诉娃哈哈营养快线 称小孩喝后患病》为题发表新闻报道。“新闻报道应以真实、客观为准绳,该记者在检测结果尚未出来的时候,就主观臆断发表倾向性极强的报道,这与法制记者的新闻素养相违背的。随后,全国几十家网站有组织的全部转载了这篇报道,一时风云四起……。
10月20日,娃哈哈公司发表声明,称已向湖南省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要求省厅对他们的产品进行检测。“如果责任是我们一方,我们会依据相关法律进行赔偿。这个声明让我们看到了娃哈哈作为中国最大的饮料企业负责任的表现,有理有节,大气、有风度!
近日有多家著名门户网站爆出此事件内幕,矛头直指可口可乐新近推出的果粒奶优,报道说可口可乐公司通过公关公司编导了这起消费者摆乌龙,幕后有黑手的闹剧!凑巧的是,记者通过百度搜索“果粒奶优”4个字,发现N多条抬高果粒奶优,贬低营养快线的文章。一个刚上市的新品,不可能建立起消费者的口碑,出现这样的状况,其中的奥妙,自当不言而喻。
据公开报道,2008年,娃哈哈营养快线的销售额达到90亿元,成为娃哈哈集团重要的利润增长点。 有利润就会有挑战和竞争,正当的竞争是市场发展的动力。而如果采用如此不正当竞争手段来推广新品,作为全球第一的饮料企业,实在太卑劣了,简直把消费者当白痴了。作为消费者唯一的办法,就是鄙视它,拒绝它,抛弃它。同时也要建议国家相关职能部门,严查、追究这种不正当行为,保证中国经济秩序的安全和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