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反目痛下杀手
周新建落网后,起初,为掩盖自己的罪行,他对公安机关采取迂回战术,避重就轻,没有如实交代犯罪事实。民警们抓住其畏罪心理,与之斗智斗勇,在24小时的拉锯战后,周新建终于缴械投降,向公安机关坦白了杀害刘程辉的经过。
2006年4月,周新建在白石广场与刘程辉偶遇,两人迅速发展为不正当的男女关系。2006年4月至11月期间,刘程辉以“做周的堂客”为饵,或借或要,陆续从周新建处拿走了一万余元现金。后周新建见刘程辉无意与自己长久生活下去,便多次向刘程辉索要这一万元钱,但都遭刘托词拒绝。
2007年2月13日中午,周新建再次向刘程辉提出还钱要求,刘遂于当天下午5时许,独自一人来到昭潭乡高标村垅中间31号周的租住处。两人再次因钱财一事争执,继而扭打起来。在激愤的情绪下,周新建用一条布带勒死了刘程辉。一因怕他人发现尸体,二为泄愤,周新建遂在房内用菜刀将尸体肢解,再将躯干,双乳、会阴部、腿部碎肉、头部,双手分成4袋装好。
当晚9时许,周新建在汽车西站租乘一台摩的,谎称去送羊肉,来到湘潭市先锋乡先锋村铁路附近。随后,周新建将肢解的尸体分别丢弃在左干渠上游和铁路沿线,再折回白石广场,将双手抛到白马湖下湖中,肢解时垫尸体的床单和死者脚穿的皮鞋被扔在昭潭乡高标村47号民房附近。
抛尸后,周新建自认为神不知鬼不觉。2月14日晚上,他准备乘坐火车离开湘潭逃往广州打工,但因没找到合适工作,再加上身上没钱,又于2月16日返回湘潭。
4月7日下午,专案组押送周新建一一指认了杀人、抛尸现场,现相关的取证和审讯工作还在继续进行中。作者:周青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