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记者 曹晶晶 曾倪颖 实习生 方丽敏 通讯员 李艳玲 孙楠 “我没有精神病。”这是公安部A级通缉犯、“12·28佛山灭门惨案”疑凶黄文义在法庭上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昨日上午10时,震惊全国的“12·28佛山灭门惨案”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在整个庭审中,黄文义几乎一言不发。他的沉默让他杀妻、杀子、杀岳母、杀小姨子的疯狂行为成为了永远的谜。但他唯一清楚回答公诉人的就是:“我妻子是好人,我喜欢我儿子。”
黄文义的岳父蔡妃有与幸存的女儿及黄的岳母的母亲作为三民事被告提出了192.2万元的赔偿要求,被害工人梁秀花的父母也提出了57万元的赔偿要求,民事赔偿额总计高达249万元。
昨日上午,从全国各地闻风赶来的记者和6名死者的亲属把佛山中院第一法庭的旁听席挤得满满的。当黄文义被带进法庭时,旁听席上一阵骚动。黄文义个头不过1.70米,面庞消瘦,与之前报纸上刊登的通缉照片相比瘦多了。他一坐定,就立即回头在旁听席上搜索亲人的身影,找到之后就点头示意。
称头昏肚疼回避案情
开庭后,对于法官、公诉人及其辩护人的提问,黄文义多保持沉默,或者问东答西,甚至提出“我头好昏,肚子也疼,我申请回避”。开庭仅15分钟之后,法官就不得不宣布休庭。
继续开庭后,公诉人尝试利用提问技巧纾缓黄文义的情绪,问其“以前是做什么工作”,“什么时候认识你妻子的”等,这些黄文义都用非常缓慢的语速一一回答。当公诉人问到关于案件方面的问题时,如“案发当晚,你岳父在不在家”,黄就开始沉默。最后,公诉人只好直接问:“你有没有杀过人?”黄仍一声不吭。
对于其辩护人的提问,黄也同样不理不睬。最后,他用粤语说,“我真的不是不想回答,是头好昏,不知怎么回事”。鉴于审理进展困难,法官再次宣布休庭。
三次称自己没有精神病
下午2时30分,庭审继续。黄文义多保持沉默,但却三次表示“我没有精神病”。当其辩护律师以其患有精神病为其辩解时,他突然打断辩护律师说:“我没精神病!”当辩护人提到,证人称黄作案前精神恍惚,疑神疑鬼,觉得任何人都不可信时,黄文义马上否认了这一说法。
公诉人指出根据黄在看守所同一监仓的人的证词显示,黄的精神比较正常,在狱中表现安静,经常自言自语“一失足而成千古恨”,看到家庭剧时也会不开心。
庭审中,黄还提到“其实我好冤枉的”。但法官要他说为什么冤枉时,黄又恢复沉默。在法庭最后陈述时,黄完全放弃了自己的权利,低头用手把住下巴,不说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