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种我的菜地给你高额“回报”
2007-05-15 00:53:54 来 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谷萍 通讯员钟容娟) “花6880元认种一亩菜地,不用播种也不用施肥,每个月领100元菜钱,满一年再返还本金6880元,利息回报高达到17%!”在这种诱惑下,金色大地公司在近一年时间里,非法吸收861名中老年人的2000多万元存款。今年2月,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金色大地公司7名高管人员四年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判处被告单位金色大地公司罚金30万元。后因被告人不服上诉,5月9日,成都市中级法院对该起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5年7月,冯小莉借用公司员工的身份证,由杨智勇出资50万元,在成都市青羊区工商局申请注册成立了成都市金色大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之后又分别设立了华夏、大地、邑都三个分部,委任何永为华夏分部副总经理,张涛为大地分部副总经理,邹志安为邑都分部副总经理,邓浩然、李勇为华夏分部总监。五人分别与公司签订《代理销售合同》,承包推销公司土地认种业务,获取31%至33%的业务提成。
2005年11月开始,金色大地公司邀请中老年群众去参观蔬菜种植基地,鼓动群众以每亩6880元的价格认种该公司在大邑县青霞镇、邛崃市租用的4000余亩土地。经司法鉴定确认,金色大地公司从成立至2006年6月19日,先后与861位中老年人签订合同,吸收公众存款达2021.344万元。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赃款1000余万元及部分办公设备。
法院审理认为,金色大地公司作为非金融机构,吸收公众存款,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金色大地公司的行为完全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属于单位犯罪,遂作出如上判决。
谷萍 钟容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