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年轻人,通过网络纠集到海口作案,并抢劫绑架杀害了一对情侣。近日,海口中院一审对主犯判处死刑。
网上纠集结伴到海口抢劫
海口中院一审查明,2006年4月初,姚逍利用互联网分别与在湖北省武汉市的汪训志、明照初取得联系,纠集二人到海口抢劫作案。随后,汪训志又纠集同在武汉市的汪振中(另案处理)同到海口抢劫作案。
2006年5月16日凌晨1时许,姚逍、汪训志、明照初及汪振中携带事先购买的黑色塑料玩具手枪、水果刀、长砍刀、透明胶带、尼龙绳、手电筒等作案工具窜至海口市秀英区滨海西路观海台附近伺机作案。
绑架情侣向家人勒索赎金
凌晨3时许,姚逍、汪训志、明照初、汪振中发现梁某、黄某在观海台停车场西侧汽车旁草地上聊天,便持水果刀、黑色塑料玩具手枪将二人围住并挟持进梁某的颐达小轿车内,姚逍驾车开往海口市比华利山庄售楼处西侧未竣工的水泥路附近后,将梁某、黄某押进地下排水沟水道内,用事先准备好的尼龙绳将梁、黄两人的手脚捆绑住,用透明胶带将两人的嘴巴封上后,随后胁迫梁某说出银行卡密码。
明照初、汪振中负责在地下排污水道内看押梁、黄,姚逍、汪训志持梁某的两张银行卡去银行取钱。
当天凌晨6时许,姚逍、汪训志驾驶梁某的轿车,持银行卡到ATM自动取款机处取款,由于银行卡账户内余额不足不能取款,汪训志便将银行卡丢弃在银行边上的一垃圾筒内。因未能从梁某银行卡内取到款,姚逍、汪训志等人遂起了向梁某的家人勒索赎金的念头。
当天上午10时许,姚逍用梁某的手机给梁某的母亲梁母打电话,索要赎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后又多次打电话催促梁母拿钱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