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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背伦理不可取

2007-06-22 10:47:45   来 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媒体评论员 违背伦理不可取

  “一个人如果连自己的父亲都揭发,那绝对不是什么好事。”著名媒体评论人魏无忌认为,揭发自己的父亲,从法律的角度的确可以获得更多的线索,但从伦理的角度却是对亲情的出卖,正因如此,我国古代的法律一直有“亲亲相隐”的规定,即父亲犯了罪,儿子没有向国家举报的义务。

  为了说明违背伦理无助于社会发展的观点,魏无忌举了春秋时期的一个例子:齐桓公身边有三个宠臣,一个叫竖貂,他为了当桓公的“男宠”,把自己给阉了;一个叫易牙,把自己儿子煮了给桓公吃;一个叫开方,父母去世也不奔丧。管仲临死前警告桓公:人情莫重于身,人情莫爱于子,人情莫亲于父母,如此违背伦理,无非是图桓公的宠幸,因此这三人危险要除掉。桓公不听劝告,最后三人果然谋反,桓公身败名裂。

  魏无忌认为,不管是否真实,这样的文章都不可取。如果是真的,这样的做法是违背伦理的。“作文并不反对创作,但可以创作的题材那么多,作者选择了这样的创作,说明她骨子里认为这样的做法可以博得评委的同情。”他还认为,网上曾经炒作过“女儿揭发父亲包二奶”的新闻,这两件事有一个共同的出发点,就是不宜过度鼓励的“大义灭亲”。

  市民 “勇敢”会成为不良激励

  但有些市民对这类作文得高分有不同意见。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钟达文认为:“作文考试主要考的是学生的文字表达水平,并不是考生的品德,也不是考生跟父亲的关系。把‘勇敢’揭露贪官父亲作为给高分的理由,显然是不恰当的。这会给学生造成一个不良的激励,认为只有敢于出位、敢于揭短,那才是好文章。”

  考生描述的贪污父亲真实存在吗?目前,尚不能判断,高考评卷老师也不会对此进行调查。“只有法官才能判定一个人是否贪污。不能把作文跟新闻等同起来。”钟达文认为,“高考作为属于文学创作,允许编造故事。”

  付春洁老师也认为:“文学高于生活。作文内容允许虚构,但必须是在现实的基础上。”付春洁举例说,某年高考作文题目是“我战胜了困难”,很多考生都写自己父母双亡或者残疾,这就体现了学生的社会认知面狭窄,只晓得在父母的身体状况上做文章。“上海这位考生能够结合当前的社会现实,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跟家庭生活联系起来,名正言顺,顺理成章,确是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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