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冤案,引发了一出惊天的悲剧,一场浩劫,抹不去这个催人泪下的故事。9年多来,冤案昭雪,面对着法院63万的国家赔偿金,瘫痪在床的杨宗发眼神淡漠,这份迟到的赔偿在被扭曲的生命面前,意义何在?9年前发生的一幕,始终像一根针一样深扎在心底……
(25日)昨天,受害者之一的谢华向贵州六盘水市钟山区检察院申控科递交了3000多字的《刑事控告状》,言语铿锵地控诉了5名负责办理此案的公安人员的刑讯逼供行为。
控告:5警察刑讯逼供
“自始至终,这起冤案的炮制者,连一句道歉也没有,我为他们对人性的冷漠而感到心寒,这也是我控告他们的主要原因。”昨天下午,谢华代表他们一家受害的5人从钟山区检察院递交《控告状》出来,对记者说出了他的痛心。
在这份3000多字的《刑事控告状》里,控告了5名当年的办案人员:“易庭富,原钟山区公安分局警察、副局长;王洪,原钟山区公安分局警察、刑侦副队长;黄元富,原钟山区公安分局警察、刑侦队指导员;詹光清,原钟山区公安分局警察、刑侦队长;杜宏,原钟山区公安分局警察、刑侦副队长。”
在《控告状》里,他们明确了两项请求:请求检察院依法对5名被控告人严重侵犯人权、破坏法制、制造冤案并对控告人一家刑讯逼供的犯罪行为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要求钟山区公安分局对控告人的伤残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谢华说,当时参与侦破案件的不止5个警察,还有其他一些人,名字他们都清晰地记得。但考虑到其手段、情节相对较轻,且又受制于被控告人的领导和指挥,故暂不予以控告。而他们现在提起控告的警察,不仅是当时负责侦查这起案件的领导,而且也是酷刑逼供的具体实行人。当时,也有少数的警察没有动手。在谢华看来:“没有动手打我们的警察,是具有良知和同情心的,我们对此心存感激。”
据悉,钟山区检察院在审查《刑事控告状》及相关材料后,将于近期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