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社会关注的阜阳“失眼少女案”二审结果已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刑事裁定,维持了一审判决,“挖眼恶魔”被判处死刑。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将派员来皖对此案进行核准。
省高院二审维持原判
“感谢你们报纸对我们一家的关心,现在二审结果出来了。”昨天下午,“失眼少女”杨丽(化名)的父亲来到本报,他手中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裁定书上写道:驳回史效建的上诉,维持原判。
今年4月5日10时许,阜南县王堰镇张楼村农民史效建骑自行车,从其家前往临泉县滑集镇拾破烂,行至临泉县与阜南县交界处的胡合桥南侧时,看见被害人杨丽骑自行车带着其妹妹,遂起歹念,便尾随至临泉县谢集乡陈老庄行政村吴庄南边的一条土路上,史乘无人之机,故意用自行车撞倒杨丽姐妹,并把杨丽打倒在路边的麦地里。之后,史将杨丽拉到旁边油菜地里,用砖头猛击杨丽的面部,致其失去反抗能力,并用小刀划其脸部。因怕事后被杨丽指认出来,史残忍地用手抠出杨丽双眼,后将杨丽强奸。因杨丽3岁的妹妹一直跟随哭叫,史又掐住其妹妹的脖子,后将她举起来往地上摔,并用小刀划其面部,致其死亡。
4月21日,史效建被抓获归案。8月16日上午,因“史效建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犯罪手段特别残忍”,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史效建死刑,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计8.2万元。宣判后,史效建表示要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