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兰杀人被判无期
2007-12-29 07:48:09 来 源:新华网
在兰杀人被判无期
2002年4月6日晚,逃到兰州的冉周平化名赵江仁在平凉路一旅社嫖宿外地女子王某,王某向冉周平索要嫖资遭拒后,便以要报案对冉进行要挟,恼羞成怒的冉周平残忍地将其杀害。城关公安分局刑警8中队接到报案后于当年6月2日将冉周平抓获。但从审讯到法庭审理阶段,身负8条命案的冉周平始终没有提及“宕昌灭门案”和在武威犯下的“抢劫杀害出租车司机案”,最终,化名赵江仁的冉周平被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案犯一审领死刑
今年11月13日,兰州中院依法开庭合并审理两起案件。在当日庭审中,由于冉周平拒绝回答法庭、公诉人员及辩护律师提出的任何问题,法庭最终决定对审理进行录像。而本案的第二被告人米小军对抢劫出租车司机的犯罪事实基本供认不讳,但声称具体实施杀人的是冉、吴二人,自己只是去死者身上掏钱,结果还没有找到。此案审理过程中,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冉金海提出包括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在内的共计65.2万元的赔偿请求。 法院认为,冉周平虽然具有投案和坦白的情节,但在庭审时又拒绝回答法庭的提问,这不符合自首和坦白的构成要件,对其不能从轻处罚,应当予以严惩。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冉周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抢劫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与原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合并,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赔偿冉金海经济损失2.3万余元。与冉周平在武威劫杀出租车司机的米小军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5000元。一审宣判后,冉周平和米小军都没有当庭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