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权力谁来监督?
有关专家分析指出,发生在教育行业的商业贿赂,其行贿主体主要是教材的出版社、校服生产厂家等,可能受贿主体主要是学校相关负责人。贿赂形式包括回扣、折扣、手续费等。
近年来,中小学校基建规模逐渐扩大,学校可调配的资源明显增加,参与市场经济也越来越频繁,这些因素都有可能成为各种腐败和职务犯罪滋生的土壤。一方面,在招生录取、教师聘任、校舍工程建设、设备物资采购等方面拥有的自主权越来越多,学校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的权力也越来越大,但与此同时,与之配套的法律规范、权力监督机制没有及时有效地跟进,这种对学校权力监督管理上存在的“失范”或称“反常态”现状,成为学校职务犯罪迅速增加的关键性原因。
对学校职务犯罪的防止,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郭自力说,学校已经是一个巨大的经济活动主体,应将其作为一个重点监管的对象。重要的是,针对学校自主权的扩大,及时对学校运行机制和环境方面的漏洞,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制度和机制,特别是要有防范“好人变坏”的机制,促进校园环境的不断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