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 期:2008年04月25日 07:56 来 源:北京晨报
在庭审现场,小霞描述了向小桃泼硫酸的细节。她表示,自己是用矿泉水瓶盖装的硫酸,对准小桃的头部泼下去。对于为何这样做,她表示,因为与小桃喜欢同一个人,于是想报复,希望通过此举使对方“没面子”。而如今反思自己的行为,她用了“一时糊涂”这个词。但事发后小桃仍与小军出双入对,这让小霞感到不满。小霞表示,家中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目前家人对此事“还只了解大概的情况”。而硫酸本是自己买来“点痣”用的,案发之前曾往小桃的洗发水和牙膏内投放硫酸,是因为“那些东西是小军给她买的”,对于硫酸泼面会导致小桃毁容,而自己也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她表示“并不很清楚”。
同时,小桃还将其曾打工的北京天瀛仕服装服饰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小桃的代理律师认为,该公司对于工作和生活都在公司内的员工负有教育和管理义务,但其将白班和夜班员工安排至同一房间就寝,导致员工宿舍深夜无法关门上锁。且小桃在遭受硫酸泼脸之前,曾发现其日用品有问题,并向公司作了反映,但公司并未重视,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由此提出向该公司索赔财产损失、精神损害费用共计7万余元。但北京天瀛仕服装服饰有限公司拒绝赔偿,并通过其代理律师表示,在职工宿舍管理上不存在过错。 晨报记者 董正 文并摄
相关新闻
相关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