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 期:2008年06月03日 06:43 来 源:广州日报
李某在法庭上接受宣判。本报讯 据《齐鲁晚报》报道,2007年12月2日,山东一名20岁的男子在朋友家作客喝酒时,因对方言语不逊便怀恨在心,当晚便将朋友一家三口杀死,并对朋友妻子的尸体实施了奸淫。5月30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男子一审判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今年20岁的李某初中毕业后被亲戚安排到一家汽修厂帮忙。在厂里工作时,他与常去厂里收废品的崔某成为了好朋友。
2007年12月2日,已辞职的李某想到汽修厂看看亲戚,却没找到人。
感到无聊之时,就买了些小菜到崔家作客,崔某非常高兴,连忙与妻子一起下厨炒了几个菜。一直忙到晚上8时多,才开始吃饭。不知不觉间,两个人已经喝了两瓶白酒,而崔某的妻子为了照顾肚子疼的女儿,早早离席进了卧室。
杀心源自爷爷“被骂”
因担心得重病还在住院的爷爷,已有醉意的李某起身告辞,并说要到医院去看一看爷爷。正在兴头上的崔某一把拉住他,让他再多待一会儿,并随口说了句:“爷爷死了又咋的?”
十分尊敬爷爷的李某心里顿时蹿出一股怒火,但他并没有表现在脸上,只是又回到了座位上,自个儿喝着闷酒。
晚上10时多,崔某的妻子催促着让李某早点回家,并让李某拿走一个手电筒好在路上照明用。接过手电筒,李某跟在崔某身后,走出屋子,径直朝院门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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