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 期:2008年06月05日 06:50 来 源:生活新报
“老师说班级在山上农家乐里搞活动,我就去了,结果发现只有他一个人,晚上太晚我们就在那里住下了,结果……”一边是女孩垂泪诉说她被强奸的事情;另一边是老师首先报警:“对方索要10万元的赔偿金,我不答应就殴打我,这是敲诈!”事情变得复杂,目前,学校和农家乐的属地派出所都参与了对事情的调查。
老师 报警是问心无愧
“为什么我敢报警,就是因为我问心无愧!”这名云南某高校44岁的大学副教授张辉(化名)被称强奸了他班上一名19岁的女学生陈晓(化名)。在月牙塘派出所,教授拍着胸脯说:“一切交给警察去查,我们走司法程序,我相信事情会真相大白。”
对于此事,女方却称,5月23日下午,陈晓接到老师电话,说全班同学晚上要在西山“猫猫箐”农家乐搞活动,陈晓到了约定地点却发现只有老师一个人。老师说其他同学稍后就到,然而等到晚上都没有其他同学过来,下山的车也没了,师生二人就在农家乐开了两个房间住了下来。3天后的5月26日,陈晓的家人找上门来,提出了10万元的经济赔偿。
“10万元,我一个教师怎么拿得出来?而且我没有做过任何违法犯罪的事情,开始我愿意和他们谈是考虑到孩子确实还小。我不答应条件,对方就几个人打我一个,这不是勒索是什么?”老师的情绪也很激动,“她是自愿的,我没有强迫过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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