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的伎俩
2008-06-25 14:49:18 来 源:法制周报-e法网
骗子的伎俩
江北刑警支队民警介绍,婚骗已成社会公害。仅去年,重庆市警方就接到相关报警7500起。据公安机关调查,跟过去相比,现在的“婚骗”更具有隐蔽性,打击难度也更大。为了躲避打击,“婚骗”大多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姓名、身份、住址,全部是假的,受害人与骗子面都没有见过,调查取证的难度很大。以前,“婚骗”多表现婚介公司收取介绍费后,安排“婚托”与婚姻登记者见面约会。“婚托”与登记者见面一两次后就不再见面,以此来骗取登记者的介绍费,每次诈骗金额不等,诈骗金额达不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以逃避打击。后来,逐步发展成为“婚托”自己到婚介所或者到报刊杂志上刊登征婚广告,以征婚交友为名骗取外地受害人的钱财。一般是采用要求受害人为其购买各种物品,找受害人借钱等手段达到骗财目的。犯罪嫌疑人作案行骗次数不多,金额也不大。
随着有关部门打击力度的加大,从年初到现在,“婚骗”最终演变为犯罪嫌疑人在报刊、杂志上刊登“富婆求子”、“寂寞交友”、“富婆投资”、“收养小孩”等虚假广告,许以重金酬谢为诱饵,疯狂作案。这一诈骗方式涉及区域广,受害人多,每次涉案金额少则千余元,多则10多万元,是目前婚骗犯罪的主要行骗方式。
办案民警说,“婚骗”目前已采取“公司”管理模式实施团伙犯罪。如之前渝中区公安分局侦办的“雷声国团伙系列婚介诈骗案”中,该团伙以正规公司的方式进行金字塔式管理,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和分赃比例,团伙成员分工明确,新人进入必须通过熟人介绍,而且要进行为期一周的学习和培训。而李明恰恰也是模仿了雷声国团伙的经营管理模式进行婚骗犯罪。
民警提醒人们,骗子的伎俩不外几招:第一招,在小报小刊上用肉麻文字和从网上下载的艳照登广告,以财色为诱饵引人上钩;第二招,让上钩者频频掏钱讨“富婆”欢心;第三招,当上钩者已无油水可榨时,就玩失踪;第四招,上钩者若要讨回成本,先要付不菲的律师费,上钩者只好知难而退。
先抛出优厚的回报条件,再诱惑你先交少量的服务费、建档费等,忽悠你往账户上汇少量的钱。第一步得手后,再另立名目忽悠你汇钱,由小到大一步一步往陷阱里拉。这是该类骗子们惯用的诈骗伎俩。诈骗团伙的伎俩其实并不高明,但它正是抓住了人们贪财的心理,引君入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