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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东窗事发将钱存别人家

2008-06-27 10:48:31   来 源:


  为防东窗事发将钱存别人家

  南城县检察院反贪局干警还发现,辛铭除了喜欢叫别人给自己埋单外,还喜欢把钱寄存到别人家里。干警经过调查,辛铭怕东窗事发,将32万元以情人李静(化名)的身份证存入银行。另外,他还将80万元寄放在徐新发家中,准备共同投资开发华侨农场。

  虽然辛铭将自己的财产安排“妥当”,但纸终究包不住火。当地一些知情人士对其落马就反应平静,称是“迟早的事”。

  今年5月12日,经南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辛铭犯受贿罪被南城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没收财产1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21.1万上缴国库。□文/揭玫、记者徐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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