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匪深夜入屋劫杀性用品店女职员被判死刑
2008-11-26 08:09:04 来 源:
本报讯 (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陈笑尘)因为没钱向同伴借得西瓜刀后,入屋盗窃过程中将受害人乱刀砍死;深夜对性用品店女职员抢劫,遇反抗后即以割喉的方法将其杀害。
昨天上午,佛山中院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对罪犯韦正培等抢劫案进行了终审宣判,并对罪犯韦正培、容灿辉等人宣读了死刑复核裁定和执行死刑令,将其押赴刑场验明正身执行死刑。
借刀助他人抢劫获刑3年
2006年4月5日傍晚,韦正培、韦国平、王德贵等人在南海区金沙联沙永明指甲厂附近的一间小店喝酒时,韦正培称没有钱用了,准备去抢劫,并问谁有刀,韦国平说他有一把刀放在出租屋。之后,韦国平带韦正培到其住处,把一把西瓜刀给了韦正培。
次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韦正培携带上述西瓜刀到南海区金沙联沙大良村梁某看守鱼塘的小屋,潜入屋内欲进行盗窃时被梁某发现,韦正培拔出西瓜刀朝梁乱砍,砍伤梁身体多处,并抢走梁的价值276元的手机及现金人民币5.3元,后逃离现场。
韦正培将其作案所用的西瓜刀等藏在金沙联沙下良外工村北面一个干枯的水塘里,然后回到出租屋,将自己抢劫并砍伤人的情况告知王德贵等人,王德贵便将自己身上仅有的4元给了韦正培作为出逃路费。当天中午1时许,梁某被人发现时已经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韦正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并致一人死亡,已构成抢劫罪;而韦国平为韦正培提供作案刀具,同样构成抢劫罪;王德贵则构成窝藏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