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为何不“保安”?

2007年01月15日 09:02 源自:正义网-检察日报  网友评论 【 字号:

  

保安为何不“保安”?

  办案检察官深入企业回访,听企业负责人介绍整改情况

  保安员通常指受机关以及厂矿等企事业单位的雇用,为维护单位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秩序,保障单位财产、人身安全提供特殊服务的人员。然而现在有的保安员却利用工作之便走上犯罪道路,反而成为社会不安定的因素。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检察院结合2006年办理的保安员涉嫌犯罪的案件,专门为“问题保安”号脉,对“保安不保安”的现象作出了深刻的剖析。该院针对存在的问题,运用检察建议,帮助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病例一:2006年3月12日凌晨3时许,临沂市中意瓷厂的保安员牛贺雷在值班时发现自己的女友丁某不在宿舍内,随后在本厂职工赵某宿舍内找到了女友。牛贺雷遂以赵某和女友有暧昧关系为由将赵某带至值班室,拳打脚踢,威胁赵某,并敲诈勒索其现金7000元。后该厂保安员吴某、孔某又以此各敲诈赵某现金1000元。牛贺雷归案后,承办案件的检察官问他是否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初中尚未毕业就开始四处打工的牛贺雷一脸茫然。鉴于牛贺雷有悔罪表现,且其家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同年3月27日,该院未将其批捕。

  病理:保安员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动辄拳脚相加,威胁、勒索钱财。在去年涉案的13名保安员中有10人是初中以下文化水平。他们没有受到正规的教育,文化水平偏低、法律意识淡薄是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一个重要因素。

  处方:检察官建议把好进人关。保安公司、用人单位在招录保安员时,要严格选录,通过考试、考核,选录一些文化素质高、法治观念强的人员。

  疗效:罗庄区保安公司依据区检察院的检察建议,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保安人员招录制度,规定保安人员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水平,新招聘的人员在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岗位培训中,增加法律知识教育内容,并邀请检察官、治安民警进行辅导讲座。

  

保安为何不“保安”?

  检察官交流办理此类案件的体会

  病例二:2006年3月28日晚上,临沂市南洋瓷厂的保安员马富贵因怀疑本厂职工刘某偷窃厂财物,即伙同本单位的两名职工将刘某胁持至保安宿舍内,轮流看守,不让其外出,并采用拳打脚踢、木棍打、烟头烫等手段侮辱殴打其长达10余小时,公司负责人则充耳不闻。同年4月12日,因涉嫌非法拘禁罪,马富贵被罗庄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病理:企业对保安员职能的认识错位。保安的职责应当是人员、车辆出入登记,以及盗窃、人身伤亡事故的防范等,作用是维护单位的生产、生活秩序,保障职工人身、财产安全。但有的企业把保安看做“保镖”、“打手”,把保安当成维护自己利益、看管员工的工具。因此,有的企业对保安员随便打人、辱骂人等行为睁只眼闭只眼,有的甚至纵容,导致有的保安员有恃无恐而诱发犯罪。

  处方:检察官认为,保安员不具备任何的侦查、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利,只能从事一些服务性的工作。因此,用人单位要明确保安员的职责,把保安员的职责限定在人员、车辆出入登记以及单位内财物、人员人身安全保卫等方面。同时要加大对聘用保安员的教育管理力度,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

  疗效:临沂市南洋瓷厂接到检察建议后,对保安员的职能定位重新进行了界定,严格限定了保安人员的职责范围。同时,该厂还加强了对保安器械的使用和管理工作,严禁滥用保安器械侮辱、殴打他人等行为的发生。

  病例三:2006年8月,李朋被临沂市一家保安公司安排到一家建材公司当保安员。在值班的时候,李朋联系到曾经一起干过保安员的冯某,将公司办公楼前堆放着的潜水泵和电缆偷走,销赃后李朋得款850元。此后,李朋找了个借口,要求保安公司将自己调到另一家公司当保安员。公安机关将李朋抓获时,他已调离建材公司一个多月。同年11月17日,李朋被临沂市罗庄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病理:检察官认为保安公司平时对保安员的管理过于松散。有的保安公司只顾眼前利益,忽视了对保安员的岗前培训和教育,一些没有经过任何业务、法律法规培训的人员直接上岗。同时,保安员被安排到岗位上后,就成了自由人,保安公司对保安员缺少考核、监督和约束。

  处方:保安公司要加强对保安员的教育、训练和管理,坚持先培训考核后上岗,提高保安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法律意识。同时建立健全保安岗位规范、岗位责任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违纪违章的保安员要严肃处理,纯洁保安队伍。

  疗效:接到检察建议后,该区公安分局帮助辖区的保安公司出台了《保安人员日常管理考核制度》和《保安人员轮岗制度》,全面加强保安人员日常管理,并成立了保安工作督查小组,定期对保安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对年度考核不合格、违法和涉嫌犯罪的人员及时清退出了保安队伍。

  

保安为何不“保安”?

  涉案单位为检察院送来锦旗

  病例四:临沂市矿物局职工董涛在没有经过必要的岗位培训的情况下就被调到下属煤炭公司干上了保安员。其间,董涛负责查验出入公司的车辆,核对出门证。2005年12月21日,董涛在值班时,与一个体司机合谋,将当日收取的出门证两张交给该司机。之后司机找人用此出门证将公司价值1.4万余元的40吨无烟煤块盗走。事后董涛得赃款2000元。2006年1月19日董涛被该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病理:保安行业管理混乱。有的单位为了减少保安费用,不到正规保安公司聘用人员,自己随意招录或将本单位职工安排到保安岗位,出现了“黑保安”。公安机关作为保安行业的监管部门,对保安业的监管不到位,导致保安行业处于无序管理状况。

  处方:检察官建议用人单位到正规的执业保安公司办理招录用人手续,杜绝随意雇用或将单位职工安置到保安岗位。公安机关要加大对单位自主招录的保安员的查处,尤其是对“黑保安”要及时处理,规范保安行业。

  疗效:公安机关、保安公司会同发案单位对保安员进行清理、整顿,对单位自己雇用和安置的本单位11名职工进行了清退;公安机关在辖区内开展了一次清理“黑保安”、“假保安”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了保安行业。

孔繁平 卢金增 王印丛 赵云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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