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 期:2008年05月16日 06:35 来 源:新华网
27岁的吴晓燕在接受了实习医生两天的推拿、针灸治疗后,下肢突然失去知觉瘫倒在回家路上(本报去年10月29日曾报道)。
近日,吴晓燕将云南中医学院门诊部及其所属单位云南中医学院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385万元。
昨日,盘龙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走出门诊 瘫倒在地
吴晓燕今年27岁,是姚安县人。2007年7月23日,她觉得全身有点轻微的酸痛,晚上8时许,便来到云南中医学院门诊部针灸推拿科就诊,第二天18时30分再次来到该科治疗。当吴晓燕从云南中医学院门诊部就诊后出来不久,走到明通巷靠东风路附近,突然感觉下肢麻木,勉强走几步后就失去了知觉,一下瘫倒在地上。一个路过的热心人,帮助吴晓燕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最后,吴晓燕被送到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救治。经检查,吴晓燕被诊断为“胸4-6椎平面椎管内脊髓背侧面硬膜外血肿产生病变”。
吴晓燕的代理律师认为对她进行针灸推拿的是实习医生,没有行医资格证,医院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在昨日的庭审中,医院代理人认为门诊部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资格,是独立的组织机构,如果门诊部有违约行为应该独立承担责任,故要求驳回吴晓燕对中医学院的诉讼请求。
吴晓燕的代理律师提交了云南中医学院门诊部收费收据、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的病历、昆明市法医院司法鉴定中心等共31份证据,证明吴晓燕的下肢瘫痪是由中医学院门诊部的推拿按摩所为,要求中医学院承担医疗服务合同的违约责任。
相关新闻
相关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