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副总实施“小姐管理”
30多岁的吴琼能说会道,还略有几分姿色。出生在重庆的她早些年在当地一家工厂上班,1999年她辞掉工作下海,结果既没有资本也没有特长的她生意失败,后来还与丈夫离了婚。
离婚后她来到盱眙县打工,在一家酒店当上了门厅的管理。“在水一方”投资商之一的季某正巧在这家酒店吃饭认识了吴琼,觉得她很有能力,便将她挖到手。2004年7月,吴琼被任命为“在水一方”的副总经理,而她的主要工作就是负责中心的小姐管理和日常管理。在吴琼的管理下,“在水一方”的色情活动走上了正规化和组织化道路,对洗浴中心的管理之细致令人咋舌。
据称,在吴琼的管理下,洗浴中心实施了六大举措,“成效”明显。很快,“在水一方”生意的火爆让出资老板很高兴,季某拍板决定:每个“小姐”服务一次,吴琼从中提成2.5元。为了留住这个“管理有方”的副总经理,他还转让了10%的股份给吴琼。
组织卖淫1万多人次
去年年中,警方对“在水一方”进行调查后发现,该洗浴中心电脑中有据可查的组织卖淫就达到了1万多人次,而中心利用卖淫非法所得260多万元。该洗浴中心的两名出资人目前尚未抓获,但是刘谷彬、吴琼等人均落入法网。
近日,盱眙法院审理认为,几名被告人招募、控制、容留多名卖淫女,宣布纪律,安排吃住,形成了一个以洗浴中心为掩护的卖淫组织,并设立固定的组织管理人员,制定收费制度,为卖淫活动提供场所,构成组织卖淫罪,且情节严重。
法院判处刘谷彬和吴琼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罚金10万元。其他几名涉案人员也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