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鄱阳县肉联厂宿舍门口,夏城波以求助为幌子,多次对女性实施强奸。近日,鄱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夏城波有期徒刑十二年。
将女子带至宾馆强奸
2006年4月16晚,32岁的夏城波走在鄱阳县鄱阳镇街头无所事事,为了解闷,他找到一家网吧,刚进去时,正好遇上一名年龄约十八岁的女子。夏城波见女孩只身一人,便主动与其搭腔:“美女,好面熟啊,上次好像也是在网吧见过你。”说着,夏城波抢着要为女孩付上网费,女孩见夏城波如此热情,也没拒绝,接受了夏城波的盛情。
后来,两人在一起边上网边聊天,慢慢地两人聊熟了,夏城波知道对方姓吴。接着夏城波再次主动提出请女孩吴某吃夜宵,想博取女孩的欢心,女孩答应了。
“这么晚了,我不回去住了,就到宾馆开个房吧。”吃完夜宵后,夏城波向女孩提出非分要求,女孩没有同意,只说可以进去坐坐。
于是,夏城波在镇上的一家宾馆开了间客房,他带着吴某一进房间后,便向女孩提出想与她发生性关系,在遭到吴某的拒绝后,夏城强行将吴某奸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