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法官与女当事人发生不正当关系被辞退
2007-12-24 07:31:11 来 源:新华网
12月21日,记者从河南济源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法官张鸿英因私自会见女当事人,并与该女当事人发生不正当关系被辞退。
刘竹香,女,今年33岁,济源人。她离婚后因为彩礼钱与前夫打起官司,一审、二审败诉后,刘又提出申诉,案件被分到济源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张鸿英手里。
据刘反映,她于2004年七八月间与张结识。之后,在她与张交往的过程中,张谎称未婚,为她租了房子,并与其同居。半年后,刘竹香发现张是在骗她,遂开始向济源中级人民法院以及该市的纪检、信访等部门反映此事。
两年来,此事几经反复。其间,张鸿英给刘竹香写下了保证书,其中称“对刘竹香伤害,我会弥补,和杨××离婚,以后不再打你,每天打一次电话……”落款为张鸿英,2005年11月15日。此外,张鸿英答应赔偿刘竹香5万元钱。在付给刘竹香1万元现金后,张鸿英还打了一张4万元的欠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