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 期:2008年06月19日 07:02 来 源:新华网
南宁市某小学一年轻教师,两年来在学校教学场所和宿舍,多次强奸、猥亵14名小学生,学校、家长一无所知。禽兽教师梁宏贤被一审判处死刑,但受害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索赔要求均被驳回。
造成这样的事件,学校要不要承担过错民事侵权责任呢?6月12日,法院强制执行,由学校向受害学生们赔偿共20多万元。
每个受害人索赔50万元
2005年2月14日,南宁市某小学二年级学生小云(化名)在和姐姐聊天时,透露出她和班上的女生曾经被班主任梁宏贤“耍流氓”。小云的父母仔细询问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联系其他女学生的家长一起到当地派出所报案。
2005年2月16日,梁宏贤被警方抓捕归案。法院经审理查明:从2003年3月到2005年1月期间,梁宏贤利用自己在南宁某小学担任班主任的便利,对小云等9名学生多次实施奸淫。此外,梁宏贤还对被害人黄某等5名学生多次进行猥亵。2005年2月16日,梁宏贤被警方抓捕归案。
在梁宏贤被捕之后,就有一些受害学生的家长找到了张树国、陆小玲两名律师,两名律师决定免费为9名受害女生代理此案的附带民事诉讼。他们为每个受害幼女提出索赔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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