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 期:2008年07月04日 07:06 来 源:新华报业网
强拍裸照进行威胁
为了让她们卖淫又不报案、脱逃,朱强、陈林等人挖空心思,施尽手段。
12月16日晚,朱强、陈林等人发给王某、黄某二人笔和纸,强迫其写下姓名、家庭成员和家庭住址,并令其编造所谓曾经从事卖淫的“事实”,写在纸上,还按下手印。他们又分别对王某等拍摄裸照,他们威胁说:“如果不乖乖地卖淫,就将你们的自我交代和裸照贴到你们家门口!”陈林还说:“我哥就是派出所所长,白道黑道通吃……”
余芹三人时刻想着逃离,但根本没有机会。
12月17日,余芹观察发现停车场内有一公共厕所,不时有停车吃饭的驾驶员上厕所,就偷偷地写求救信,看准有一驾驶员上厕所,就佯装“解手”乘机将信扔进隔壁男厕所。但让她失望的是,求救信非但未能引起驾驶员的重视,该驾驶员还告诉了看门的老头儿,老头又去问朱强。
朱强大为恼火,强令三被害人跪在地上“老实交代”,让三人分别写字验笔迹。发现是余芹写的后,朱强、陈林等人对她进行了长达数小时的折磨:将她当成“拳击袋”,拳脚相加;多次将她倒提起进行旋转,摔在地上;用竹筷夹其手指,让她痛不欲生;拿出砍刀,扬言要卸了她。他们还不解气,陈林又让余芹用嘴添肮脏的拖鞋……可怜余芹被折磨得几尽昏迷。
一旁的王某、黄某看得胆战心惊。陈林借机训诫二人:“要好好做事,马上带你们到浴城去卖淫……”王某黄某赶紧点头。
12月18日,几人看看余芹性情刚烈,实在难以控制,也被他们折磨得不轻,担心会闹出人命,加之余芹的丈夫通过查询妻子的通话记录已经发现了朱强的电话号码,并电话联系,发来信息说要报警。朱强等人决定将余芹放了。
12月19日上午,陈林用摩托车将余芹送到可以拦到公共汽车的地方,在得到“不报警”的承诺后将其放了。
同日,朱强等人叫出租车,将王某、黄某二人转移至兴化市,住进宾馆,准备组织她们卖淫。后王某、黄某二人先后来了例假,卖淫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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