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男教师授课时当众抚摸十余女生胸部(图)

2007年01月08日 07:08 源自:北京晨报  网友评论 【 字号:
事发的育园小学门口 武新/摄

  门头沟区育园小学28岁的男教师祁洪波在授课时,竟然多次当众抚摸十多名女学生的胸部、臀部等部位。昨天记者获悉,这名色狼教师因犯猥亵儿童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祁洪波不服提出上诉。

  家长们联合报案举报流氓教师

  事情发生在去年。当时,王女士(化名)的女儿小雪(化名)是育园小学的学生,梳着羊角辫儿,长得十分可爱。去年6月23日,这个可爱的女孩对母亲王女士说:“电脑老师是个流氓老师。”王女士心里一惊,感到事情不简单。经仔细询问王女士得知,电脑教师姓祁,在上课时总摸女学生,女儿的几个同学也遇到过类似情况。

  王女士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立刻给其他几名同学的家长打了电话。这些家长也向孩子求证了这件事。一些孩子向家长反映,这个祁老师就是坐在教室的座位上,抱起学生,隔着衣服抚摸学生的隐私部位。当天晚上,家长们联合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去年6月26日,当地派出所把祁洪波带走调查。

  辩护人竟称教室非公共场所

  记者了解到,祁洪波被逮捕后,当地检察院于去年11月15日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因涉及个人隐私,当地法院不公开审理了此案。

  当地法院查明,去年4月至6月间,被告人祁洪波在担任门头沟区育园小学信息技术课教师期间,在该校综合楼三楼计算机教室内,利用教学之机,多次当众抚摸该校未满14周岁的女学生刘某等14人的阴部、胸部和臀部。

  在庭审中,祁洪波对这些事实没有异议。但祁洪波的辩护人辩称,教室不是公共场所,被告人祁某并非当众猥亵,法院并未予以采纳。

  法院认为,被告人祁洪波身为人民教师,明知被害人刘某等人是未满14周岁的儿童,却利用教学之机,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猥亵,侵害了儿童的身心健康,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应依法惩处。法院最终以猥亵儿童罪判处祁洪波有期徒刑6年。祁洪波接到判决后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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