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注:本文为2003年02月10日中国广播网报道

辽宁省公安厅召开1·18银行爆炸抢劫案新闻发布会
1·18爆炸抢劫银行案发后,辽沈警方经过21天的艰苦努力,通过地毯式的排查和广泛深入地发动群众,迅速锁定了侦查工作目标。2月8日上午,陆续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显明(男,37岁,黑龙江省鸡西市人)、张显辉(男,28岁,张显明之弟)、李彦彬(男,26岁,黑龙江省木兰县人)和李彦波(男,29岁,黑龙江省木兰县人),缴获作案用猎枪3支、子弹30发,起获赃款180余万元。9日晚6时,犯罪嫌疑人张显光(张显明之弟)也在上海被抓获。至此,震惊全国的沈阳1·18爆炸抢劫杀人案件成功告破。
2003年1月18日17时50分,位于沈阳市大东区东顺城街的沈阳市商业银行辽沈支行第一储蓄所门前发生一起持枪爆炸抢劫运钞车案件,犯罪嫌疑人实施爆炸后,持枪抢劫人民币197万元,造成银行职员、押运员3人死亡、5人受伤的严重后果。作案后,犯罪嫌疑人乘一辆红色松花江牌面包车逃跑。这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精心策划的持枪爆炸抢劫案。犯罪嫌疑人采取爆炸手段,公然在闹市区抢劫运钞车,犯罪气焰嚣张,社会危害很大。
1·18爆炸抢劫银行案发后,辽沈警方成立了1·18案件专案指挥部,迅速取得大量的侦破线索。警方通过技术手段,认定此案与2001年1月10日沈阳发生的持枪抢劫运钞车案为同一伙歹徒所为,遂实行并案侦察。
辽沈警方还查明,犯罪嫌疑人张显明伙同其弟张显辉等4人还于2000年12月29日18时许,在沈阳市大东区凯翔街一居民小区,将被害人李某用猎枪打死,抢走人民币2.7万元;2001年1月10日8时20分,在位于沈河区邮政局泉园邮政支局储蓄所门前,持猎枪将2名经警打成重伤,抢走人民币70余万元。此外,黑龙江省哈尔市两起杀人抢劫案也同时告破。
现在,1.18案犯罪嫌疑人张显明等四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截止记者发稿时止,犯罪嫌疑人张显光正在被押回沈阳途中。
新闻背景 沈阳银行爆炸案:警方悬赏30万缉凶[图文]
1月18日傍晚,沈阳市一商业银行发生特大爆炸事件,造成三人死亡,多人受伤,几名蒙面男子将三包装有197万元现金的袋子抢走。
1月19日,沈阳警方向社会宣布,出资30万元重金悬赏破案。悬赏数额之巨,在沈阳历史上绝无仅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