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冤强奸犯入狱九年 30年来不停上诉(图)

2006年11月17日 17:45 源自:南方报业网  网友评论 【 字号:
代昌模准备的上诉材料(成都晚报 供图)

  一位在海堤上被强奸的女人,花了半辈子寻找那位男人,不为复仇,而是想告诉他,自从那次以后爱上了他。这是大文豪马尔克斯的小说情节。

  在我们的故事里,30年前被控告强奸罪的代昌模,也花了半辈子在寻找那个当年称被他侵害的女孩。不为别的,他只想说一句,他是被冤枉的。他不想再顶着这顶道德败坏的帽子进棺材。

  他将这200多页卷宗放在一个带锁的黑色皮挎包里,终日抱在怀里。他开始在四川攀枝花和蓬安两地往返寻找,他只打听到蒋方萍已经嫁人,但不知道具体去了哪里。他逐家逐户地敲门,然后一次接一次地失望。三本小学生习字本里记满了他的行程和访过的门牌号码

  “与现在的无罪推定不同,70年代我国法律是实行有罪推定的,特别对于强奸案这些敏感案件来说,冤假错案在所难免。如果代昌模的案件放在30年后的今天,就很有可能是无罪释放了。”邢律师说

  《南都周刊·生活》记者 叶伟民 成都报道

  (《成都晚报》记者刘昕、成都电视台《经视在线》编导苟小华对本文有贡献,为保护受害人一方私隐,文中蒋方萍、蒋爱群、关运生、关小东均为化名)

  11月12日傍晚,当59岁的代昌模得知与代理律师的第二次会面要延迟一个星期时,有点怅然若失地坐在床沿上。一盏昏黄的灯泡在他上方微微晃动着,照着这间只有10平方米的出租屋,以及桌上那半碗中午吃剩的咸菜。

  隔壁屋一阵刺耳的炒菜声惊醒了他,他抹了一把额头,转身拎起枕边一个带着小铁锁的黑色皮挎包,拿出两沓厚厚的卷宗。代昌模的双手像捧着石头般沉重,这里面记载着他的过去——他曾经是一个侮辱幼女的强奸犯。

  代昌模1947年出生于四川安岳,小学毕业后先后在当地公社农机站、供销社从事过计分员、出纳等工作。由于勤奋好学,1966年10月被派到东北鞍钢接受大型厂操作工培训,5年后分配到四川攀钢轨梁厂工作。1976年5月29日,代昌模被同事蒋爱群揭发他于半个月前强奸她12岁的妹妹蒋方萍。一年之后,代昌模因此获刑10年。

  代昌模用手蘸了一点唾沫,翻开这些已经卷了边的资料。里面所有的内容他几乎能够倒背如流,它们是如此重要,除了让他度过了9年的牢狱生涯外,还让他背负了一辈子的道德枷锁。在过去的30年里,代昌模一直在寻找当年被他“强奸”的小女孩,他要告诉对方他是被冤枉的,并试图说服对方能重新出来作证,为他翻案。

  这段记忆时常让代昌模的神经不堪重负,几乎每过一刻钟,他都要把视线从卷宗上移开,闭目低头。床头一面缺角的小镜子里,是他早已花白的鬓角,他记得他迈进高墙的那一年才刚满30岁,强壮、聪明,而现在他的听力已经严重衰退,反应也开始变得迟钝,经常要使劲敲着前额才能想起两天前发生的事情。

  30年前的那个上午

  1976年5月29日,一个晴朗的星期六。

  根据代昌模的回忆,当天上午8时,刚忙完一个通宵的他拖着疲倦的身躯回到那间用篾席和木料搭建的窝棚宿舍。昨晚厂里一个大型机器的主轴发生断裂,代昌模所在的生产班20多名工人守了一夜,都没能研究出个对策。作为车间主力的代昌模自告奋勇地用大锤抡了一夜,溅了一身油污。

  进行了一些简单的换洗后,代昌模就睡倒在床上。朦胧中,几个工厂保卫科的“群专”队员突然走了进来。他们摇醒了代昌模,叫他到工厂去一趟。代昌模问对方什么事。保卫科的说是生产上的问题要等他去解决。代昌模披了件衣服,跟着那几个人出了门。

  “群专”队员们并没有领代昌模去看机器,而是直接把他带至保卫科。一进大门,代昌模马上被五花大绑,惊恐万分的他大声呼喊挣扎,但绳子反而越勒越紧。

  在一阵“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口号声中,代昌模被告知,工友蒋爱群向保卫科揭发,说他于同年5月14日上午强奸了她12岁的妹妹蒋方萍。

  根据举报,蒋方萍当时在姐姐家帮忙带孩子,姐夫一家也很喜欢这个活泼的小女孩。但在最近的半个月时间里,蒋爱群夫妇发现蒋方萍变得魂不守舍,还在半夜里突然醒来大哭。5月28日晚,在对蒋方萍的连夜询问下,夫妇俩才知道出了事,次日便向保卫科举报。

  蒋方萍当时给保卫科写的控告信上称:“1976年5月14日9时多,代昌模以借刀的名义到我家乱翻东西。见我一人在家,就顿起邪心,将我抱起放在地上实施强奸,当时我吓得大哭,后来就昏迷过去了。事后,代昌模还多次威胁我不能说出去,否则杀我全家。”

  代昌模随即大喊冤枉,他反复对问讯人员说,5月14日上午他在附近一个市场里买菜,还为买不到鸡蛋而烦躁了很长时间,两位在路上碰到的工友可以为他作证。

  但代昌模还是被转交给厂里的民兵小分队看管,闻讯赶来的妻子给丈夫带了几件衣服和一点食物。事发突然,夫妻俩相看无言。良久,代昌模才说:“我是被冤枉的。”妻子低着头,使劲咬着嘴唇,轻声说:“我不知道该相信谁,如果真的有这件事,就正确对待吧。”

  妻子走后,代昌模细细回忆他何处与蒋爱群一家结怨而招致这样的诬陷,但直至多年以后,他都仍只能回想起他只是曾数次催促过蒋爱群还借他的60斤粮票,矛盾再大一点的也只不过没有同意对方的换班要求。但至于用这样的方法报复吗?还是强奸蒋方萍的真有其人,只不过他当了别人的替罪羔羊而已?

  还未等代昌模来得及细细揣摩,事情就朝着更糟糕的方向发展,蒋爱群和蒋方萍分别写了多封控告信寄往攀钢多个部门,舆论很快倾向蒋家一方,很多证词也对代昌模不利。6月14日,代昌模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977年9月15日,渡口市(现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下了判决书,里面写着“代昌模强奸幼女,严重摧残了幼女的身心健康,关押期间态度恶劣,拒不认罪,为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幼女的健康成长,依法从严判处代昌模有期徒刑10年(刑期从1976年6月14日起至1986年6月13日止)。”代昌模当时拒签了此份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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