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套广告进入地铁 尴尬场面让人脸红(图)(3)
2008-04-10 08:39:03 来 源:
上海市工商局广告监管处处长缪钧告诉记者:目前,工商部门正在对这则安全套广告进行调查,并将依据我国广告法及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据了解,安全套属于医疗器械范围。根据我国《广告法》的规定,医疗器械商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及其他媒介发布广告,必须在发布前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缪钧表示,安全套是性生活用品,到目前为止我国对安全套广告还没有"开禁",此类商品不允许在大众媒体上刊播广告。2007年以来,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广电总局等都对"涉性广告"进行集中整治。其中,国家广电总局严令禁播"性药品、性保健品和其他内容低俗、画面不雅的成人用品广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