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16时,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震惊哈密地区的 “碎尸煮尸案”进行第二次审理。22日上午,庭审继续进行,这一次,担任主审的是来自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
21日16时06分,当25岁的犯罪嫌疑人乃买提·巴图尔被两名法警带进法庭时,被害人的大姐抑制不住悲愤情绪,嘴唇颤抖,眼泪夺眶而出,猛地从旁听席上站起来,指着乃买提大喊:“你为什么要杀我妹妹?”并把随身带的挎包砸向乃买提。在她准备冲向乃买提时,法警制止了她。在这一过程中,25岁的乃买提始终神情木然。
在法庭上,20多名旁听人员大多是被害人的亲属,犯罪嫌疑人的亲属没有来。
乃买提的辩护律师告诉记者,乃买提的爸爸在得知儿子一审被判死刑后,心脏病突发卧床不起。
被害人的妹妹说:“我希望这两个魔鬼早点打头 (意为枪毙)。”
乃买提·巴图尔和他的女朋友阿依努尔·拉拜以及参与此次抢劫策划的刘俊成站在被告席前。在三人中,犯罪情节较轻的刘俊成戴着手铐,乃买提和阿依努尔戴着手铐和脚镣,27岁的阿依努尔表情冷漠,异常消瘦。有旁听人员悄悄说:“她咋变得跟刀削的一样!”
这是犯罪嫌疑人第二次站在被告席上,这一次,他们的身份是上诉人。
3周前,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一审认为,被告人乃买提、阿依努尔抢劫杀人后为了销毁证据碎尸、煮尸,灭绝人性,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坏,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
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一审判决三名被告人均犯抢劫罪,刘俊成系未遂。判处乃买提、阿依努尔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俊成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由3名被告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9万余元。
一审宣判后,三名被告人均表示量刑过重,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这么恐怖的事,怎么就发生在身边?”当地群众一提起此案无不惊异。
二审结果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