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 卖淫女 黑帮 性交易  

派出所副所长勾结卖淫集团谋利获刑4年(图)

2008年01月04日 07:59 源自:南方网  网友评论 【 字号:
江文鹏收受好处后,利用手中的权力为涉案人员开脱,使犯罪组织更加嚣张。

  泉州坊间岁末年初热议一令人啼笑皆非的新闻,就是一名身披派出所副所长外衣的警察,名叫江文鹏,与“卖淫集团”勾结坑害嫖客,从中渔利分红,参与其中并充当卖淫集团保护伞的还有巡逻大队多名警员、联防队员。这些人惟利是图,想靠“鸡”吃“鸡蛋”,但是这不干净的“鸡蛋”是不能吃的,一吃就统统进入监狱里。

  近日,江文鹏被丰泽法院一审判有期徒刑4年。其余人员也相继获刑。

  黑帮组织80多人卖淫

  话还得从5年前讲起。刑满释放人员黄朝勇来到泉州,开始在丰泽派出所附近霞淮街设立“养鸡场”。

  黄朝勇是大田人。控制着30多名卖淫女在派出所附近卖淫,黄朝勇最鼎盛控制的人员达到80人。他勾结警方,成立“卖淫集团”,有组织有分工地组织实施“色诱”抢劫、敲诈、盗窃。

  他们惯用的手法是:先派出众卖淫女到霞淮街站街引诱男子、谈妥价格后将男子带往霞淮街租房。进入房间后,卖淫女关上事先做过手脚的房门,将嫖客衣服脱掉,放在靠近门或窗的位置,然后两人做他们的事情去。靠着床与门之间的席子的遮挡,黄朝勇及其手下乘机进入房间盗窃嫖客衣服上的钱物。若顺利盗走,嫖客没钱付,他们就对其进行殴打和敲诈;若盗窃时被发现,他们就殴打嫖客,然后将钱物洗劫一空。

  仅2006年4月至2007年5月间,这个犯罪组织通过色诱,作案数十起。黄朝勇等人就非法聚敛了40余万元的非法收入。“卖淫集团”组织卖淫女卖淫,并按月收取“保护费”。从2005年至2007年5月,该组织组织了30多名卖淫女在霞淮街一带卖淫,并每月向每名卖淫女收取500元至2000元不等的“保护费”。若有卖淫女不同意,组织成员侯某等人就上门暴力威胁,直到对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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