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养女他们把儿子寄养
后来,王海成夫妇有了自己的孩子。组织上调查他们是不是超生时,为了隐藏女儿的身世秘密,他们只好偷偷将自己出生3个月的儿子送人寄养,告诉组织女儿是他们亲生的孩子。
由于心思全花在女儿身上,王海成夫妇忽视了对两个亲生儿子的教育和关爱。二儿子因为从小送人寄养,直到7岁才被领回家,和他们心里有隔阂。他们也不知道二儿子到底在什么地方漂泊,二儿子也不和他们联系。大儿子学业不好,也没找到稳定工作,每月只有100多元生活费。
2001年,女儿有了男朋友,未婚先孕,遭到养父母的谴责。养女一气之下到外面居住,其间,不知谁向她透露了身世。当王海成夫妇责备女儿的时候,女儿开始反驳:“我和你们没有任何关系!你们凭啥说我!”双方的关系开始恶化,女儿随后坚决要和养父母解除关系。
在双方关系无法调和后,女儿最终给王海成夫妇写下一张20万元的欠条。欠条的内容为:“王某欠父母王海成、杨玉敏抚养费20万元整,分期付完。抚养费为从出生之日抚养到上学、工作,应该付20万元。抚养费付清以后,双方互不干涉。”时间为200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