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 期:2008年05月13日 06:51 来 源:北国网
公安部复查死者是自缢
2005年12月12日,宋金玲再次向省公安厅领导申请,对妹妹宋晓兰的死因鉴定结论重新复查。次日,领导批示:同意省公安厅刑警总队组织专家组复查。
2006年9月12日,应吉林省公安厅要求,公安部组成专家组进行复查。专家组经大量详实工作,形成复查意见:宋晓兰系生前颈部受绳索压迫致机械性窒息,呼吸衰竭死亡。宋晓兰颈部并非勒颈所能形成,属缢颈所致。宋晓兰系因自缢致机械性窒息死亡,与1997年11月13日的尸检结果“被他人勒颈造成机械性窒息死亡”存在本质区别,案件定性发生根本变化。
省高法再审判决无罪
2007年1月16日,吉林省公安厅建议省政法委协调法院、检察院对此案复核审理。同年3月15日,吉林省高法决定再审。
2007年3月31日,冯连文出狱,他被提前一年零两个月释放。
2007年8月15日,省高法作出再审判决:冯连文无罪。
宋金玲奔波10年,冤案昭雪,可这个胜利的结果并没带给她和冯家更多的喜悦。
“9年牢狱生活,他的智残程度由原来的6级变为4级,已经失去劳动能力。”宋金玲说。出狱后的冯连文失去工作,居无定所,只能挤住在妹妹家。
近日,已经长大的冯飞代父亲冯连文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除申请冯连文9年冤狱的经济和精神赔偿外,他还提出: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对话我始终坚信正义与良知的存在 4月6日,省医院病房。今年50岁的宋金玲躺在病床上,她瘦瘦高高,斯文清秀,脸色有些苍白,透出几分柔弱之气。
为了妹夫的冤案,她上访6年,牺牲了前程、家庭,是什么让她如此坚韧?
——“我是一名警察,如果连自己亲人的权益都维护不了,又何谈为别人伸张正义?” 得知沉冤得雪心情非常复杂
记者:收到无罪判决时,你是什么心情?高兴吗?
宋金玲(闭上双眼,轻轻摇头,成串地泪珠流下来)停顿了一下,哽咽着说:很复杂。这个结果我盼了10年,可它来的时候,我已经高兴不起来了。
记者:为什么?
宋金玲:太累了……(又哭了)如果省略这10年曲折,我定会欣喜若狂;可这10年上诉上访的辛酸,如何能抵消得了?代价太大了。我原是公安厅宣传处干部,后被借调到《北方法制报》当记者,1998年10月,下派到基层派出所工作,2001年初被分到事业编的档案室工作,公务员身份没了……(又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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