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冠希 性丑闻 女艺人 李银河  

复旦教授PK李银河:陈冠希还不如臭豆腐(图)

2008年02月29日 07:38 源自:大洋网  网友评论 【 字号:
李银河博客上关于“艳照门”的文章截图

  大地回春,雪灾渐渐远离了人们的关注视线,而娱乐圈的“大雪”却似乎注定要“北风那个吹,雪花那个飘”了。性学专家李银河近日又在博客中大谈“艳照门”,表达了对当事人的同情,她认为有性不能说明人不纯洁。复旦社会学教授顾晓鸣在接受东方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时下的娱乐圈太混乱,陈冠希不仅外表玩世不恭,私生活一样不检点,还不如外面臭但里面香的臭豆腐。

  话题一:陈冠希等当事人值得同情吗?

  李银河博客原文:我的第一反应是受害人变成了罪人。这些艺人的隐私被人偷去传播,他们是这个事件的受害人呀!如果被偷去的不是照片,而是他们家的财产,大家难道不同情受害者,反而去投诉和抵制受害者吗?

  东方网记者:您认为陈冠希等当事人在“艳照门”事件中是受害者吗?

  顾晓鸣:他怎么是受害者?陈冠希像唐璜一样追逐女性,他这种行为是不道德的,是不尊重女性。这个人利用自己的特殊地位,用潜规则吸引了那么多女性拍摄这种照片,就是不对的。其次,这也不是隐私的范畴了,他涉嫌和未成年少女发生关系,大陆刑法也有聚众淫乱罪,这怎么说?他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李银河博客原文:当然,问题出在被偷去的东西的内容上:它拍摄的是这些人的性生活。投诉和抵制背后的逻辑是:他们有性行为,所以不清纯了,所以不能再扮演清纯的角色,不能再代言清纯的产品了。请问,谁说人有性行为就不清纯了?

  东方网记者:有人认为这些照片是隐私,拍摄照片是个人的喜好,不能说陈冠希等人的行为不当。当事人的隐私被曝光了,应该值得同情。

  顾晓鸣:但就是因为陈冠希是明星,才引起了大家的同情。明星就能有特权了吗?大家都习惯于他是个“花花公子”,喜欢多交女朋友,可这本来就是错的。这起事件我认为绝对不是隐私问题,已经涉及了法律。我举个例子,如果当事人是个老师,还会得到大家同情吗?大家肯定会觉得是道德败坏,而陈冠希是明星,大家却觉得他值得同情,这说明我们有个错误的预设,娱乐圈嘛,本来就是这样的。这些艺人就像臭豆腐,粉丝们还以为闻闻臭,里面是香的,可其实里面都臭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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