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阿拉巴马州的一家沃尔玛大卖场外,一名女性顾客在行窃被抓后,被判在卖场门口挂牌示众,以免除60天的入狱惩罚。
牌子上写着:我是一个小偷,我在沃尔玛偷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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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法学院刘希贵副教授也认为,当事人触犯治安管理条例,对他应该进行处罚,但不能法外再执行,也就是给他一种强迫的方式。他举例说,在古代,不管是中国还是在国外,都有一种刑罚,就是丑辱刑,专门对一些罪犯进行侮辱、丑辱,使他们丧失人格上的尊严,“这不仅是隐私权,而是应当作为一个人格尊严看待,对于每一个人而言,人格尊严都是重要的,老百姓有他的尊严,罪犯也有他的尊严,这些问题应该有法律的规定进行保护。”斯伟江指出,我国早在1992年就提出人格尊严权的问题,事实上,每个公民都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比如闯红灯也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如果闯红灯也游街示众,你会怎么样?”他还提到上海曾经把一位闯红灯的女硕士在电视上曝光,最后其辞职,这起事件也值得商榷。 …… [点击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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