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她在一起快4年了,她虽然比我大17岁,但我把她当老婆当妈妈。我离不开她,也控制不了她,我快疯了!”很难想像,眼前这个眉清目秀的小伙子是被人包养的“二爷”,而他的目光里,更多的是凌乱、绝望、茫然和疯狂。昨天,开发区某单位的于连(化名)来到晨报接待室,讲述了自己与一位女老板3年多的“畸恋”。
于连的老家是河南的,2005年6月来烟台打工,一次,他在送货途中出了点事儿,举目无亲的他喝起了闷酒,又到KTV去飙歌。无意间他走错了包房,就这样认识了大他17岁的白萍(化名),两人互留了电话,一段“畸恋”也开了头。
3个月后,他俩约在一起吃饭聊天,饭后,白萍住在了于连的出租屋里。“她是一位私企老总,月收入过万。别看她47岁,可她保养得很好,加上她爱打扮,所以,看不出有那么大。”
白萍重新给于连租了房子,并购置了彩电、冰箱、洗衣机、家庭影院等家用电器,还给他买了台电脑。“反正我的衣食住行她全都照顾得很周到。”就这样,从一个月见一次面到一周见两次面,于连开始了被“包养”的生活。